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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绽芳华 致敬了不起的她|恩施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集体事迹展播(二)

发布时间:2021-09-08 15:31 来源:恩施州妇联

近年来,全州广大妇女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豪情满怀、众志成城、迎难而上,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中担当作为,在科技自立自强中勇攀高峰,在抗疫主战场上勇毅前行,在复工复产中攻坚克难,涌现出一大批在全州妇女及妇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为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彰显社会正能量,引领全州广大妇女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七一前夕,州妇联集中表扬了一批优秀先进个人及优秀先进集体,近期,州妇联微信公众号开设“巾帼绽芳华 致敬了不起的她”专栏,对巾帼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展播,号召全州广大妇女以她们为榜样,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在推动恩施绿色崛起中贡献更多巾帼力量!

今天就跟随小编

一起看看恩施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集体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建始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的故事吧!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

利川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现有干警3人,均为女性,平均年龄28岁。近两年,该办公室主动顺应新时代人民群众需求,以争创未成年人检查一流为创建目标,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在检察实践中培育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好、职业技能好、工作作风好、岗位业绩好的五好先进集体,取得了优异成绩。


积极履职,争创一流司法业绩

全力聚焦司法办案主责主业,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检察办案质效。一是坚持少捕慎诉,严格落实涉罪未成年人特殊的刑事政策。2020年,该办公室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批捕7人,相对不诉1人,附条件不起诉11人,附条件不起诉后期满不起诉11人,对39人涉罪未成年人开展精准帮教。二是以未成年被害人为中心,提供多元综合救助。未成年人被侵害后自身及其家庭都难以自愈,该办公室在办案中探索形成了切实有效的救助机制,从经济物资、心理疏导、亲职教育、监护权撤销、隐私保护等多方面提供综合性司法救助,让被害人及其家庭重拾生活的信心,共救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1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20万余元、转学安置7人、心理疏导40人次、为11名受害儿童争取社会救助,工作业绩在上级院考评取得四连优。

精益求精,争创一流社会治理

以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理念为指引,结合案件背后反映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深化“一号检察建议”监督落实,注重通过案件办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一是深入推进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主导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工作联席会议,召开联席会议2次,定期通报工作情况,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5件,立案侦查2件。针对落实强制报告制度不力的单位发出检察建议1份,得到有效整改。二是积极开展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治理活动。对全市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开展大排查,对发现具有性侵害违法前科的2名教师依法建议主管部门依规处置,及时消除了二人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的隐患风险,张某某强制猥亵案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选为司法为民典型案例,工作经验被《法治日报》等中央媒体报道,起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三是着力被害儿童权益保护,推动市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建成恩施州首个集询问、心理疏导、生物取证等于一体的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联合市委政法委、妇联、教育等9部门形成“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一站式办案救助工作”长效机制,就被害儿童隐私保护问题向公安机关、乡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2份,助推乡镇人民政府专题研究成立了儿童权益保护中心,深化儿童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检察建议书内容及乡镇政府整改措施经市委政法委批转全市进行学习,广泛传播优秀工作经验。

创新法治宣讲,全面提升群众保护、儿童自护意识

围绕防性侵、校园欺凌、网络侵害、未成年人“两法”等关键热点问题,通过法治讲座、模拟法庭、法治情景剧、微电影、沙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



建始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建始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县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县妇联的大力支持指导下,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思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助力精准扶贫和社会经济发展。

作为为人民调解的“前沿阵地”,调解委员会始终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履职尽责的重中之重,不断健全各项工作制度,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夯实基础,不断创新调解理念,借鉴“马锡五办案方式”、践行“枫桥模式”,在涉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中,结合其自身特点与内在要求探索新做法。

一是加强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组织队伍建设。成立了以县司法局副局长、县妇联副主席为正副主任,法、检、公安和专职律师及4名专职调解工作人员组成的专门队伍,为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政治、经济、教育、健康、人身、财产及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提供制度保障,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和社会经济同步发展的工作落实到实处。

二是重点在离婚后财产纠纷、变更抚养关系案件中,加强法律宣传和心理疏导。坚持从抓矛盾纠纷化解入手,着重以保障妇女儿童合法利益为出发点、落脚点。

三是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增强广大妇女和未成年人学法、知法、守法和运用法律维护权益的自觉性。

四是预防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犯罪行为发生,在涉及妇女儿童的案件中注重对其隐私的保护。建始县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委员会成立以来,共接待妇女、儿童来电、来访维权法律咨询300多人次,受理当事人申请组织调解40多起,调解组卷归档9宗。做到了维权案件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处理有结果,矛盾纠纷案结事了。

“她”风采 传奇或平凡都展现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启迪着我们不忘初心激励着我们砥砺前进!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致敬了不起的她!为她们点赞!向她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