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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绽芳华 致敬了不起的她|恩施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集体事迹展播(三)

发布时间:2021-09-18 09:08 来源:恩施州妇联

近年来,全州广大妇女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豪情满怀、众志成城、迎难而上,在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中担当作为,在科技自立自强中勇攀高峰,在抗疫主战场上勇毅前行,在复工复产中攻坚克难,涌现出一大批在全州妇女及妇女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

为发挥优秀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彰显社会正能量,引领全州广大妇女以良好的精神面貌迎接建党一百周年,七一前夕,州妇联集中表扬了一批优秀先进个人及优秀先进集体,近期,州妇联微信公众号开设“巾帼绽芳华 致敬了不起的她”专栏,对巾帼先进典型事迹进行展播,号召全州广大妇女以她们为榜样,立足岗位、开拓创新、拼搏进取,在推动恩施绿色崛起中贡献更多巾帼力量!

今天就跟随小编

一起看看恩施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优秀集体

恩施州民政局妇委会

来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故事吧!



恩施州民政局妇委会

恩施州民政局妇委会在州妇联和局党组的领导和指导下,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织就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保护网”,探索“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关爱保护工作模式。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网”

一是完善制度。妇委会组织相关科室在全州建立市、县级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召集人,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政府主导、家庭尽责、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二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了“关爱工作到家、探访工作到家、保护工作到家”三到家的工作机制。积极带头推行“一册一卡”模式,明确专人负责留守儿童相关工作,设置留守儿童档案专柜,对每名留守儿童填写《关爱帮扶纪实手册》,关爱联系人每月至少上门探访或电话询问2-3次,村委会成员每月至少巡访或电话联系1次,探访覆盖率达到100%。

政府主导,健全“工作协同网”

局妇委会和相关科室紧密协作,全力配合,在全州建立健全工作协同机制。一是加强部门联动。恩施州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16家成员单位各司其职,积极作为,形成强大工作合力。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按照“选优配强”的原则,全州建立了乡镇街道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双重保护网络”,配齐配强91名乡镇儿童督导员、2499名村(居)儿童主任,每年开展儿童督导员培训,实现了配备及培训“两个全覆盖”。

实施分类施策,织密“兜底保护网”

局妇委会和社会救助科、儿童福利科通过一系列措施切实保障全州特殊困难儿童的基本生活。一是精准排查。2016年起,各县市每个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困境儿童信息,建立详实完备的留守、困境儿童档案,一人一档,及时更新录入数据信息、档案台账与实际情况相符。实现底数清、情况明,为保障政策精准落实夯实基础。二是分类施策。将全州符合条件的587名儿童纳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保障。其他困境儿童分别纳入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保障范围。疫情期间为全州各类特殊困难儿童发放各类补贴200.38万元。     

引导社会参与,共筑“社会关爱网”

局妇委会、相关科室和各县市联合开展了一系列关爱妇女和留守儿童活动。一是不断改善儿童成长社会环境。大力推进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全州社区服务中心(站)达1157 个,其中农村949个,开展“四点半”课堂、手工课堂等多种儿童服务,社区服务能力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均逐步提高;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打造“童伴妈妈”社会关爱项目,有效提升了儿童成长社会环境;2018年引导社会组织在咸丰县丁寨乡创建了“三留守”人员脱贫攻坚社会工作服务示范项目。二是加强政策宣传。2018年至2019年,分别在恩施儿童福利院、利川市团堡镇官田村、恩施市芭蕉乡等地开展了精准扶贫关爱妇女和留守儿童活动;自2020年6月起在全州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活动;全年组织开展“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11788场次,37275人次参加,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的良好氛围。



来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

来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作为主要处理婚姻、家庭纠纷的专门庭室,在县委政府的重视下,在县妇联的支持下,坚持“以人为本”,以关爱女性、保护教育下一代为己任,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务实创新,多途径、多举措牢筑了妇女儿童维权屏障,在切实保障和维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认真贯彻群众路线,开拓探索家事改革的新思路

建立特邀陪审员制度,重视女性人民陪审员的选拔使用,充分发挥女性人民陪审员的性别优势和职业特长,根据基层妇女干部富有群众工作经验和亲和力、有助拉近法官与当事人间的心里距离等特点,特邀基层妇女干部参与陪审,便于做好妇女儿童的维权工作、加大涉妇女儿童案件的调解力度、减少当事人的误解,以利于纠纷的解决。探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人的合法权益,确定“离婚冷静期”制度、建立家事辅助人制度、建立反家庭暴力整体防治网络、充分运用人身保护令等新机制,积极探索家事改革试点工作路径。

公正司法,确保维权工作落地实处

在该庭审理的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中,原告王某要求与被告张某离婚,孩子由原告王某抚养。经查实,被告张某对原告王某曾有家暴行为,并向法院隐瞒了自己的财产状况。同时被告不同意离婚。经法院释法明理,被告张某仍然态度嚣张。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该案承办法官毫不犹豫作出了“准许原告王某与被告张某离婚”的民事判决,并在子女抚养和共同财产的分配上充分考量妇女儿童的权益,孩子由原告王某抚养,财产分配对原告王某予以一定幅度的倾斜。像这样的个案,该庭数不胜数。

2020年,来凤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办结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案件300余件。该庭全庭法官都自觉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作为民事审判工作的重中之重,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不是一句空话,更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和具体的个案中。通过个案审判,充分发挥司法的宣传引导功能,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社会男女平等,形成了反对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维护了全县妇女儿童权益。

加强教育、扩大宣传,努力提高妇女、儿童自身的保护意识

该庭不仅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体现在具体个案的审理中,还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延升到法制宣传和教育上。而争取有效预防和杜绝损害妇女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则是来凤县法院民事审判庭的长期目标和追求。长期以来,该庭充分利用“三八”妇女节及“六一”儿童节特殊节日,采用上法治课、开展法律咨询活动、分发法治宣传材料等形式,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增强其维权能力。这些举措,有效提升了辖区内大部分妇女儿童的权利意识和法律意识,同时也有效预防和减少了辖区侵害妇女儿童权益事件的发生。

未来,民事审判庭将继续立足岗位,切实履行职责,为维护妇女儿童权益贡献法院力量。“她”风采 传奇或平凡都展现了“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时代精神启迪着我们不忘初心激励着我们砥砺前进!巾帼心向党 奋斗新征程致敬了不起的她!为她们点赞!向她们学习!